转帖 义务工作的概念 (易寒)
义务工作的概念
何谓义务工作 片面观点: I)·认为从事义务工作是慈善为怀,乐善好施的表现,把义务工作看成一种单方面的施予。 2)·认为义务工作只是为了减轻专职人员的工作负担,把义工当作"廉价劳动力"。 3)·认为只有那些不愁衣食及有大量空余时间的人,才有资格或才会参加义务工作。 积极的看法: I)·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,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公民责任。参与义务工作是表达这种"权利"及"义务"的积极和有效的形式。 2·在服务他人,服务社会的同时,自身也得到提高、完善和发展,精神和心灵得到满足,因此,参与义务工作既是“助人”,亦是“自助”,既是“乐人",同时也"乐己"。 3)·参与义务工作,既是在帮助他人,服务社会,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。 4)·义务服务个人化、人性化的特征,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,减少疏远感,对缓解社会矛盾,促迸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。 义务工作的定义: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,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,为改善社会服务,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。 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: 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
没有谁都可以,
但是不能没有蓝天下的朋友,
不在乎别人的眼光
但是不能不在乎蓝天下朋友关切的目光.
没有你们我不会开心、快乐
感谢有你们,我蓝天下的朋友!!!